法不責眾?? 以為還在古朝代呢… 現在都能數罪併罰了!! 以為直播留言鍵盤打字就沒有罪責了嗎? 天真!實在太天真!
鄒小雨”痛哭”.
為何會自信地以為法不責眾?隨意詆毀他人本就要負法律責任,不管多少人都一樣。
現實和網路世界,都不容許言詞霸凌或羞辱事件發生,怎麼會有人愚蠢到以為駡人不用擔負法律責任?法不責眾?那要警察跟法律做什麼?
不管是在現實生活或是網路上,大家都應該要有一定基本的互相尊重理解。不能因為網路發達以為什麼都不用顧忌而失了格。
現在網暴法律是很嚴格的,也要實名的
法不責眾是看對誰的,無知真可怕
有時網路科技太發達,也不見得都是件好事。
那些網友憑什麼認為大夥人犯罪就不會被追究?真無知!那不就社會大亂了? 既然不知悔改,那就給他們好好上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