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添置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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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楊新語將這些常識性問題細細問了一通。
這才知道,原來一兩銀子是一千文銅錢,同理,一兩黃金是一千兩白銀!
這樣一看一兩銀子是挺多了!
「五嫂,既然你都明白了,那我們什麼時候把兔皮拿去賣啊?」
兔皮留在家裡,可不得整天擔心給老宅的人搶了去嗎?
賀子君也不想整天看在家裡,也想跟楊新語多出去采野味。
沒準他運氣好,也能撿到一隻野兔呢!
楊新語想著擇日不如撞日,便道,「就明天吧!」
等到第二天,天空剛泛起魚肚皮,楊新語就被賀子君喊醒了。
賀子君拿昨天沒喝完的兔肉湯煮了熱菜,兩人吃了飽飽,這才出發去縣裡。
楊新語也不認得路,全憑跟著賀子君走,因為路途實在遙遠,兩人走了半天,到正午時分才到市集。
市集有家雜貨鋪專門收動物皮毛,高價賣給有錢人家做襖子。
賀子君帶著楊新語去到了那家雜貨鋪,取出灰兔毛放在櫃檯,道,「老闆,你瞧瞧這兔皮怎麼賣?」
雜貨鋪老闆認得賀子君,略有些吃驚的視線掃過楊新語,問道,「你怎麼一個人來了,老五沒跟你來?」
賀子君眼睛登時紅了一圈,吞吞吐吐道,「我……我五哥……他……他沒回來……」
早年聽聞賀子沅被征去打仗,如今戰事結束,北朝大勝,賀子沅卻還未歸家,想必是死在了沙場。
老闆心下明白了大半,不由得嘆了口氣,「你這孩子也是命苦,還要照顧你這傻嫂子。」
楊新語本來是想呆在一旁不吭聲,這下不樂意了道,「我不傻了,以後我會照顧我阿弟!」
老闆一聽楊新語把自己小叔子喚作阿弟,只當做她還是痴傻,道,「是啊是啊!我與老五也算是相交一場,你帶著傻子過也不容易,我看這樣吧,這兔皮就賣你一兩餘兩百文錢。」
楊新語樂了,她本想證明自己不傻,沒想到因禍得福,還白撿了兩百文錢。
這下她乾脆裝傻到底,屁顛屁顛跟著賀子君取了錢出去了。
沒走多遠,賀子君把楊新語拉到一旁巷子里,把那一兩碎銀子塞到了楊新語手裡,「五嫂,這野兔是你撿來的,錢給你。」
銀子被賀子君的手汗浸濕了,楊新語拿在手裡,只覺得無比的溫暖,「傻阿弟,我的錢還不是你的錢嗎?這錢就當放我這存著好了,以後要用的時候,我們再拿它用。」
賀子君點了點頭,低低道了聲好。
他是覺得這銀錢放在五嫂那裡最為安全,老宅的人一來是想不到在五嫂那裡,二來就是想到了,也別想從五嫂手裡搶過來半分錢。
至於餘下的部分,足夠去置買一些粗米,留作家用。
至於楊新語,這會腦子裡想的自然就是怎麼去花一兩銀子。
若是拿來做生意,作為啟動資金最好。
可眼下她還沒想好,到底能做什麼生意呢?
一兩銀子說多也多,說少也少,一旦投資進去了沒有收成,就都打水漂了。
下次她可不一定有這好運氣,白白撿來一隻兔子。
想到這裡,她立馬提議道,「阿弟,我們去買吃的前,先去買把弓箭吧!」
弓箭那雜貨鋪就有得賣,兩人折回去,老闆還有些吃驚道,「你們怎麼又回來了?」
賀子君見楊新語不吭聲,裝傻子到底,便道,「我想買把打獵的傢伙。」
想起家裡的刀鈍了,今天殺兔子多費了些力氣,他接著一句道,「還要把匕首。」
老闆只以為賀子君是想學賀子沅打獵掙錢,把鋪子里價格稍微便宜的幾樣弓箭匕首拿出來了道,「之前老五打獵的傢伙也是在我這買的,你瞧瞧這幾樣。」
弓箭的樣式都差不多,這匕首的種類就多了。
楊新語一眼就相中了一把紋著牡丹花紋的匕首,歡喜的把它放在手心,左瞧瞧右看看。
老闆莞爾而笑道,「你這傻嫂子倒是有眼光,這把匕首最快樣式也最為新穎,出自京城劉一手之手,不過價錢是稍微高了點。」
賀子君便問道,「這要多少銀錢?」
老闆豎起三根手指,道,「本來是這個價錢,看在老五的面子上便賣給你們便宜些,一兩銀子好了。」
他頓了頓,接著道,「至於這弓箭我也不額外收你們銀錢了,就送你們最便宜的這把!」
老闆為人爽快,丁點都沒要高價錢,可這一口氣就要花掉一兩銀子,賀子君只覺得心尖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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