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天生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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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天生壞種

  杳杳先一步找到了王明珠。就在許延程還在給下屬安排工作的時候,她就已經悄悄溜了。

  上一個全臉整容的楚秋琪,自從那天在停車場又見了一次后,就再也沒有碰面。

  杳杳這回又遇見一個全臉整容的,她勢必要弄清楚,為什麼科技能打敗魔法。

  只是改變長相而已,又不是改變命格,結果一個兩個都看不全過去事,這讓她很有挫敗感。

  此刻小人蔘已經靈活地爬到了二樓,正趴在二樓的窗戶上看着裡面的人焦急的踱步走來走去。

  她是順着排水管道上來的,二樓窗帘有沒有落腳的地方,就只能像個樹袋熊一樣,緊緊扒着排水管。

  好在沒有人從這裡路過,不然非得被她這個造型嚇死不可。

  屋內的王明珠,在許子康到達醫院的時候就已經收到了消息。

  那醫院是她出資轉錢給爸媽,又讓父母找了遠房親戚,特意建成的。

  醫護人員上他們不敢動手腳,因為誰也不能保證,他們所招聘的醫護人員,到底能不能被金錢腐蝕,所以就只能在一些不重要的崗位上安插自己人。

  比如門衛,司機,清潔工等…

  別看這類人不起眼,可任誰在醫院裡出入,都要經過他們。

  被安排在這些崗位上的人,全都是王明珠的親戚,同時也是劉若曦的親戚。

  他們都知道許子康長什麼樣子,也都知道真相,但他們都不謀而合的選擇了包庇。

  劉若曦是孤兒,他父母死後親戚都不願意再跟她來往,因為他們家沒什麼東西可圖,這種情況一旦粘手,怕很難甩掉。

  所以劉若曦跟自己家的親戚關係都不太好。

  也就是在婚宴的時候,象徵性的請了幾個人而已。

  所以即便劉若曦嫁入豪門,這些個親戚也沒撈到一點好處。

  眼看着曾經瞧不起的孤兒,一躍成為了豪門太太,而沾親帶故的自己,一點便宜沒撈到,他們心裡怎麼都覺得不舒服。

  笑人無,恨人有。

  但又礙於劉若曦已經飛上枝頭做鳳凰,他們惹不起,就只能把這份怨懟記在心中,不敢宣洩出口。

  最多也就是在背後嚼幾句舌根。

  唯一付出行動的就只有王明珠一家。

  當他們知道王明珠一家做出了這樣的事情,也有人心裏面覺得毛毛的,感覺他們這樣做不地道。

  可真金白銀砸下來,那一點本身就非常薄弱的親情,立刻煙消雲散。

  他們選擇成為了幫凶,反正前面有王明珠一家頂事兒呢,真的東窗事發被抓的也是他們。

  而自己拿了好處,一口咬定不清楚,不知道,誰又能拿他們怎麼辦。

  他們只是以為,親戚幸好給他們安排了工作,還給他們多發了工資而已。

  又怎麼會知道,醫院裡藏着真正的劉若曦呢?

  畢竟這些年劉若曦一直都處於昏迷狀態,從來都沒有出入過病房,他們只是一些打雜的,不清楚,沒看見過,應該很正常吧。

  就是帶着這樣的僥倖心理,他們成為了綁在一條繩上的螞蚱。

  「什麼叫暫時不走了?不行,不管你們用什麼辦法,一定要讓他們趕緊離開醫院,救護車那邊我已經安排好了,只要把他們送上車,剩下的都由我來安排。」

  「什麼叫難辦?難辦也得辦!我告訴你,你別想跟我扯皮,我要是出事兒了,你們一個兩個都別想好過,電話我可是全程錄音呢,我現在就明擺着告訴你,劉若曦要是活着,你們所有人的好日子也就都到頭了,但只要她沒了,你們能得到成倍的報酬,以後你們家所有人都能雞犬升天。」

  王明珠在屋內打電話,臉色陰鷙得可怕。

  她較好的面容呈現扭曲,半點都沒了,白日的問問嫻熟,宛如一隻從地獄爬上來的惡鬼。

  杳杳穩穩的抱着排水管,睜着大眼睛靜靜的看着王明珠。

  一雙清澈的眸子里,倒映出對方恐怖猙獰的面孔,卻不露半點情緒。

  半晌,杳杳恍然。

  哦,原來人無論怎麼變,眼睛都是沒有辦法變的。

  從那雙眼睛里,她看到了一個非常純粹的壞人。

  王明珠自小就長得好看,因為漂亮,她得到了很多的特權。

  家裡人都喜歡她,周圍的小朋友也愛跟她玩,上了學有大把男生追。

  她的前半生幾乎順風順水,所有人都對她呵護備至。

  一般這種情況養出來的人會呈現兩個極端。

  純良而脆弱的嬌花,又或者,永遠都見不得人好的小人。

  很明顯王明珠就是後者。

  習慣了眾星捧月的生活,所以她聽不得旁人誇讚別人,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她覺得所有人的目光都應該聚焦在自己身上。

  但她不愛做博眼球的事情,更不想努力提高自己,所以一旦出現,有一方面比她優秀的人,王明珠就會想方設法毀了對方,泯滅別人的優秀。

  她做過的噁心事不止與劉若曦調換身份證一件。

  十二歲的時候,學校里來了個轉校的藝術生,因為長得沒有她好看,所以並未多受歡迎,王明珠也沒把那個姑娘放在心上。

  但一次學校文藝匯演,小姑娘跳了個舞,站在台上整個人閃閃發光,一下子就掩蓋了她的鋒芒,原本只有五分好看的容貌,就因為那日的大放異彩,別人看他都戴上了濾鏡,硬生生提高了七八分。

  本該聚焦在王明珠身上的誇讚,有一部分轉移到了那個小姑娘身上。

  王明珠恨她奪走了屬於自己的目光,再一次消防演習時,趁着對方不注意,把人推下了樓。

  小姑娘摔的腿骨骨折,就算是恢復好了,也沒辦法再繼續完成高難度舞蹈,這一消息將小姑娘打擊的不輕,沒過多久就轉學,王明珠又成了學校的風雲人物。

  十四歲的時候,王明珠認了個社會人當哥哥,社會人看她長得好看,有什麼好玩的都會帶着她,但很快,社會人談了個女朋友,將所有注意力都轉移到了女朋友身上,王明珠即便是不想跟社會人談戀愛,也記恨上了人家的正牌女友。

  故意約人家小姑娘出門喝酒,把人灌得爛醉,帶到酒吧門口裝作走散的樣子,不管了。

  後來小姑娘被人撿屍,社會人果斷拋棄了這個女朋友,王明珠又一次美美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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