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舊案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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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舊案重啟

  沈茵說要重新查的第二天,陸遙把文件夾重新整理了一遍。

  這一次,文件夾名字不再是「小燈救助」。

  而是:

  南山舊案重查。

  她建了四個子文件夾。

  人物證詞。

  數字材料。

  實物線索。

  待核驗名單。

  小燈救助資料仍然保留在原來的位置。

  它不是工具。

  不是用完就丟的引子。

  它是小燈自己的生命記錄。

  陸遙把小燈和沈知夏的線分開,又用索引表連上。

  這樣後續有人查案,不會把小燈的病歷隨便公開。

  也不會把沈知夏的死說成一隻狗帶出來的故事。

  她在索引表第一行寫:

  「小燈線提供發現路徑,不承擔證明責任。」

  第二行:

  「事故線以人間材料、證詞、公開記錄為準。」

  寫完這兩行,她才繼續往下整理。

  郵規堂里,沈知夏看見這個結構,輕輕鬆了一口氣。

  「她真的很會保護小燈。」

  陸沉舟說:「也會保護你。」

  沈知夏沒有反駁。

  人間,沈茵開始寫第一份回憶。

  她寫得很慢。

  「沈知夏,女,事故發生時二十六歲。」

  寫到這裡,她停了很久。

  又刪掉。

  重新寫:

  「我表妹沈知夏,出事前一直在關注南山路臨坡段施工安全問題。」

  這一次,她沒有把沈知夏寫成冰冷的受害者。

  她寫她做過的事。

  拍照。

  標註。

  整理資料。

  準備交給項目方。

  陸遙看見文檔共享里的文字,提醒:

  「姐,事實和感受分開寫。」

  沈茵回:

  「好。」

  她另開一頁,寫「個人回憶」。

  第一句就是:

  「當年我也懷疑過。」

  陸遙看見這句話,坐直了。

  「能具體寫嗎?」

  沈茵發來語音。

  「知夏出事後,我問過程越,為什麼她那天會去南山,資料在哪。程越說她是去拿東西,不是交材料,還說資料可能只是她隨手整理,沒必要再刺激大家。」

  陸遙問:「他說過讓你別查?」

  沈茵沉默了一會兒。

  「說過。」

  「能寫下來嗎?」

  「能。」

  陸遙沒有說程越壞。

  也沒有說這就是罪。

  她只把程越放進「證人/相關人」表格。

  不是受害者家屬。

  不是贖罪者。

  不是調查主導。

  只是相關人。

  沈知夏看到這裡,心裡很穩。

  程越終於開始承擔事實。

  但他不能站到前面。

  不能把遲來的承認變成新的中心。

  陸遙接着聯繫沈茵提到的一個舊老師。

  老師姓何,是沈知夏大學時認識的志願活動指導老師。

  電話接通后,對方聽見沈知夏的名字,沉默了很久。

  「我記得她。」

  何老師聲音很低。

  「很較真,也很熱心。」

  陸遙說明來意。

  她沒有上來就說林家害人。

  只說正在核驗沈知夏事故前是否整理過南山臨坡段安全材料。

  何老師說:「她那陣子確實問過我,公共活動里如果發現施工安全隱患,應該向誰反饋。」

  陸遙立刻問:「您願意寫一段情況說明嗎?」

  何老師猶豫。

  「這事會不會牽扯很大?」

  「會。」

  陸遙沒有騙他。

  「但我們只需要您寫您確定知道的事實。」

  何老師沉默片刻。

  「我想想。」

  掛斷電話后,陸遙沒有失望。

  願意想想,已經是門縫。

  她把何老師放進待核驗名單。

  然後,又聯繫了一個本地舊媒體號。

  她沒有用「小狗救主」這樣的標題。

  只發:

  「三年前南山路事故相關材料,疑有施工安全問題線索,想諮詢舊報道查詢方式。」

  這句話很乾。

  但很安全。

  對方看完材料目錄,回復很快:

  「你們手裡如果有原始鏈路,可以先匿名溝通。」

  陸遙還沒回,沈茵的文檔更新了。

  「當年我停下,是因為程越勸我。他說知夏最怕別人把事情鬧大。」

  沈茵寫完這句,發來消息:

  「陸遙,我現在才發現,他那時候不是怕她不安心。」

  「他是怕我繼續查。」

  陸遙看着屏幕,沒有急着評價。

  只回:

  「寫進證詞。」

  章末,沈茵發來第一版證詞標題:

  「關於沈知夏事故前整理南山路安全材料及事故后被勸停止追查的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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