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銀行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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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道銀行授權,在同一分鐘完成。
一把屬於財務負責人。
另一把,只綁定林啟山。
核查人員調取了授權證書、操作日誌和當晚銀行回執。
陸遙仍然看不到原始後台,只能從律師轉述中確認幾個已經允許反饋的事實。
授權介質沒有報失。
當晚沒有補簽說明。
操作來自林氏辦公系統的固定線路。
林啟山的審批賬戶在付款前六分鐘登錄,完成確認後退出。
林家法務又提出,實體介質可能由秘書保管。
核查人員隨即要求提供保管制度、使用登記和當日值班記錄。
秘書承認自己能拿到保險柜鑰匙,卻否認當晚操作。
財務負責人則在第一次說明中寫:特別付款已向林總口頭報告。
第二次說明裡,「林總」被改成了「公司負責人」。
兩版差異都被保存。
銀行還保留着一次電話複核記錄。
大額特殊用途付款提交后,客戶經理撥打預留號碼確認。
錄音因保存期限問題已經進入歸檔,核查人員先取得了通話流水和工單備註。
備註只有一句:「授權人確認用途及金額,同意放行。」
預留號碼登記在林啟山辦公室名下。
這仍需要錄音和經辦人證言繼續核對。
陸遙沒有把「授權人」直接改寫成林啟山本人。
她只在待核清單上增加:銀行客戶經理、預留電話實際接聽人、歸檔錄音。
陸遙在表格里只寫:林啟山授權介質完成付款,具體操作人與知情程度由正式調查核定。
沈茵問:「這樣還不能寫是他付的嗎?」
「可以寫他的授權參與了付款。」
陸遙說,「不能寫他買了什麼我們看不見的東西。」
銀行記錄證明錢如何出去。
不證明陰間發生了什麼。
這道邊界越到最後,越不能亂。
款項從林氏文化管理有限公司進入永安古建后,沒有停留太久。
當天分成三筆。
陳設材料。
民俗用品。
代送服務。
其中代送服務轉入一家已經註銷的民俗商戶。
商戶註銷時間在事故后一年。
公開登記顯示,它沒有固定門店,經營者卻連續多年為林家祠堂提供香燭。永安前會計認得那枚發票章,說老闆每次接林家急單,都讓她把合同附件單獨鎖進柜子。
律師重新聯繫前會計時,沒有誘導她猜用途,只請她確認保管流程和誰能打開柜子。
她說永安老闆和林家對接人各有一把鑰匙。
這一項也進入正式核驗申請。
商戶負責人是否知情,還要繼續核驗。
但銀行留存的付款用途附件仍在。
陸遙還沒拿到附件內容,先把公司、金額、時間和授權層級填完。
查案沒有因為終局臨近就變得更快。
每一格仍要有來源。
醫院那邊,小燈也在完成自己的「手續」。
醫生出具轉安置照護評估后,陸遙把救助登記、醫療記錄、疫苗本核驗和長期照護承諾放在桌上。
舊疫苗本的主人欄曾寫沈知夏。
後來沒有人替小燈更新。
現在新的照護記錄里,聯繫人一欄寫陸遙。
她沒有把沈知夏的名字劃掉。
只在備註中寫:原照護人已故,現由陸遙長期照護。
工作人員把舊疫苗本掃描歸檔,又讓陸遙確認是否願意承擔後續治療和緊急聯繫責任。
每一項後面,她都簽了名字。
不是暫時救助。
不是等爭議過去再決定。
是從今天起,小燈生病、走失、吃藥、複診,都有一個明確的人會接電話。
「這樣可以嗎?」工作人員問。
「可以。」
陸遙簽下名字。
小燈趴在旁邊的軟墊上,看見自己的新項圈被取下來登記。
項圈內側縫着「小燈」和陸遙的電話。
工作人員核對完,重新輕輕扣回去。
「以後有家了。」
他說得很自然。
小燈抬頭看了陸遙一眼,又把鼻尖埋回藍布。
過了一會兒,它把身體往陸遙鞋邊挪了半寸。
沒有搖尾巴,也沒有撒嬌。
只是選了一個離她更近的位置趴下。
陸遙低頭看見,沒有動腳。
沈知夏站在桌邊,眼睛忽然發熱。
她沒有覺得自己的位置被拿走。
小燈不是從一個媽媽手裡轉給另一個人。
它只是終於多了一個不會丟下它的人。
手續辦完,陸遙收到律師發來的新消息。
銀行留存的付款用途,不只寫了「民俗安撫」。
後面附着一份合同索引。
文件名是:《老宅修繕補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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