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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細節有點混亂。前幾章不是說了女主已離職,逼於爆男無恥答應回公司只一天做交接後又要幫營業部抹屁股弄回合同。現在好了,怎麼又說要留在公司一個月才可以離開? 還有,女主已跟爆男出入大小場合3年,照理認識不少人脈,不應該現在才開展職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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