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沒有切切實實經歷過別人的人生,本就不該這樣自以為是的去批評別人,甚至是輕易下定論,來勸說他人應該要如何做事。在這個無情的社會當中,做一個溫暖且大方的人,為他人打一把傘,自己的光去照亮別人,那我相信當你有難時,他人必定會以一樣的方法帶給你溫暖,世界才會變得越來越美好
法不責眾不等於對違法行為說不追究;違法就是違法,不能用眾多來說事;不管是違法還是有違道德,不能以人數來判決對與錯,而應該用法律的標准,道德的尺度,進行處理或譴責
“未經他人苦,莫要勸其善” 超級正確的觀念
圓圓太棒惹!!!
承認錯誤別人就一定要原諒嗎?
「未經他人苦,莫要勸其善」我同意!拿「法不責眾」當擋箭牌的,個別的就是心存不良,集體而言就是落後!我看過太多,也聽過太多,打群架一次被抓兩百人清空的事情。趁亂霸凌就沒事,很抱歉,不能原諒。
至少那奶茶妹這次後就能看清那些是不是真的朋友了,然後學聰明點,別再別人一慫恿就上趕著當槍使
『扔奶茶妹子』其實真的蠢死了,這十萬就當是學費吧,讓自己永遠記住這些
做错了就是做错了
不是每句「對不起」都該得到「沒關係」~~~
欸,只能當事人自己做主,看心裡的坎過不過得去